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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光头梦
2007-11-04 | 光头梦
以前就看过文字介绍徐锦江那期康熙来了,也很想看,无奈难以下载,现在要感谢网上诸如土豆网、优酷等等的视频网站,让我有机会一睹该集。
从徐锦江开口一刻,你就知道,这个人私下跟他银幕上差远了,可最乍舌的是他与妻子蚂蚁那段。据说他在内地拍戏,看到窗外一队军人走过,立刻对旁边同事说,糟糕了,我要结婚了,于是上前道:“你好,我是演员徐锦江,我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喜欢你,我想跟你结婚。”
小s的说法是,如果今天她遇到一个人这样说,一定会叫来警察,外加打一顿。可是你知道如果单纯抱着隔岸观火的态度来说,这是一段多么浪漫的遇合,从天而降、干净利落。其实我是相信有些事本来可以非常简单,却被人们搞的万分复杂。
记得于美人更逗,一个男生接送了她一周后,她才猛然怀疑地问,先生你这意思是要追求我吗?那男生也蛮绝的,无奈熄掉烟头说,不然于小姐你以为我在干吗啊?于美人说她不能接受暧昧,希望一切清楚明白,这个人像是射手座啊,哈哈。我曾经跟秋水说,跟我交往多容易,要么是我看上人家,对方被追就好了,要么是你直接告诉我,我看上你了,但从实际操作上来看,让我一眼看上的人不多,而肯跟你直言相告的人也少,拐弯抹角的,不够痛快,让人看了就烦。
轻率吗?呵,交往也好、婚姻也好,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时间长了,感情都是真实的,可是开始往往需要一个动因。如果有一天面临分手,或者被对方伤害,想到最初相见时,你自己曾经有过哪怕一秒钟的动心,或者想到对方曾经如何强烈而赤诚(如徐氏,哈哈),或者想到彼此曾经带给对方的些许快乐,就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充足的理由去谅解对方,并心平气和地说再见,而再不堪的关系,也并不算是失败和无价值了吧。
把故事讲完,蚂蚁当时觉得很荒谬,不可能,就走掉了,半年后,在北京,两人再次相遇,蚂蚁喊出徐锦江的名字,徐当时在工作,匆忙中只说,你信不信,一周以后在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时间,你在那里等我,我去跟你结婚。无论是拍成电影,还是单纯意淫,都是很美的景象吧,但是容我焚琴煮鹤一下,要是我对哪个男的做同样的事,大概对方眼睛里我的头,会立刻被换成刘若英的,外带两颗大暴牙……
顺便说一句,蚂蚁那一头接近于无发的脑袋让我艳羡不已,与徐锦江堪称光头夫妻组。我曾经想,人生于世,没剃过光头实属一大憾事,结果被我妈骂到狗血淋头,父母在,不做过于违谬之事,兴许将来会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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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不是影评
2007-11-03 | 不是影评
看了《色戒》,但由于不是完整版,所以不说内容,不做评论,讲点小细节。
--先说演员
坦白说我对于选择梁朝伟演易先生并不反对,但是,他一开口时还留有的港腔,还是蛮破坏气氛的,加上那个招牌动作,对镜整发太熟了,难免让你立刻想到这是梁朝伟。不过姜还是老的辣,他很快就让你知道,这是易先生,所以基本还是ok的。
于是我们就看到王力宏出现了,鹤立鸡群地出现了,当他放下电话讲了第一句台词后,我不可抑制地扑哧乐出了声,虽然我知道,毕竟是公共场所,实在不该如此失态影响他人看电影的情绪,可是原谅我,我忍不住。此后,我惟愿该人千万不要开口讲话,凭良心讲,如果这是一个好莱坞导演拍的大片,需要同样一个热血沸腾的青年,王力宏会合适的,问题是,他的沸腾是美式的,要是把他放在《飘》里演那个兄弟战死后,强烈要求也去当兵的某家兄弟,应该合适不过。
一个人的环境在他的身上打下了太深的烙印,这在明星而言是彰显个性的标志,是独特的魅力,可是放在一个演员的身上,会影响他去塑造一个角色的可信度,从这点上讲,每个演员其实是不适合多过曝光的,上各种访谈性节目,让大家了解你在生活中的状态,多少都会影响你下次出镜时,观众的观感,当然,那种演什么人都是演他自己就够了的演员,是不必在乎这点的。
汤唯这个角色找个新人来演,是必要的,本身也需要一种生涩的感觉,而她本人确实符合人们想象中三四十年代,江南女子的眉目,尤其笑起来,嘴角有一道特殊的弧度,真奇妙,一个轻衣简裳的校园女子,转身装扮好了,就能直接具备那种风情,让人惊艳。
--关于张爱玲
我之前说,电影大概得跟书分开看了,果然不出所料。可以说,故事情节基本上非常符合原著,可是你却清楚地感受到,两者的差别。当然那句被众人说滥了的“张爱玲是冷的,李安是温暖的”,这话倒是没错的,不过两人其实都是冷暖兼具的,只不过,他们的温暖与冷用的地方不一样而已
我以为张爱玲一路铺陈,重在最后举重若轻地扔出那句“不到晚上十点钟统统枪毙了”这个结局来炸人,同时让易先生仍旧微笑着接过佣人的茶,一幅热闹温暖的场景结尾,盖不住读者从头到脚已经通透了的凉。可张氏也不乏温暖之处,她的温暖体现在“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这是张氏温暖的冷酷。
李安的《色戒》比较扣题,他是真的在表现色与戒这个主题,看一个男人的欲罢不能,看一个女人的终极诱惑,庹宗华那个角色说了一句话,大意是,汤唯那个角色不是把自己当做一个谍报人员去接近易先生,是,她不是去易先生处获取情报的,她开始只是诱惑一个男人信任她,靠近她,从而寻求一个让对方能稍微松懈的契机,从能够方便狙杀。
李安的冷,在于对那个时代的展示,这在张爱玲小说里是不可见的。他的冷在易先生严肃的脸上,在阴暗的监狱、在枪决的矿厂,在一群年少轻狂的学生被时代所嘲弄、被另一个政权所利用。反而温暖是在结尾处,易先生湿润的眼眶中,如果李安真的一直忠实原著下去,易先生应该言笑如常,应该疲累、安慰而绝望。在这里,李安坚持了一把自己,这让这部影片不是一个单纯地把张爱玲的小说搬上荧屏的东西,它打上了李安自己的印记。
我是一个好的导热体,遇冷则冷,遇热则热,看张爱玲时,到结尾,有重口味得到满足的痛快淋漓;而看李安时,却可以跟易先生一起湿润眼眶,这湿润不为王佳芝,为的是易先生。小说让读者贴近王佳芝,电影让观众靠近易先生,谁心头没有过一种“色”,让我们不得不去“戒”的呢,可是当尘埃落定,最痛苦的,不是被戒掉的客体,而是动手去戒的主体。前者只是无辜,后者是某一部分自我的埋葬。虽然人生也不过是一场眼看着自己各部分一件件死去的过程,可是在它疼的时候,将它展示于人前时,仍然能令人动容。还让易先生能够湿润眼眶,并传染一下观众,这是李氏冷酷的温暖。
--大背景
因为不够完全,观众缺乏体会“色”欲罢不能的一面,所以其实是等于只看了一半的,有戒无色,色也只是表层的色,所以在我看完影片之后,对于李安所表现那个年代的大背景,更有感觉。
青灰色的沦陷区,大举南迁的学校,亲离子散家庭,贫困痛苦的民众,这一切是特别有震撼力的,也是张爱玲永远无法涉及的领域,在她的笔下,一座城池的沦陷都只能被终结为为了一对男女的“恋”,国破家亡,民众苦难她没有深切体会。
当我需要一个人面对这整个世界后,经常想,如果此时风云变色,需要面临战争、灾难、瘟疫,所有文明社会的秩序、道德规范都要被打乱,礼崩乐坏后,我还能怎样立于乱世之中?
--观众们
开片15分钟后,我竟然清楚地听到旁边一对男女中的男士质疑,说这也没有多少激情镜头啊,《色戒》被当做一部情色片来期待,不知道张爱玲会否因此气活过来。过程中经常听到男士们,为梁朝伟喊一声“酷啊”,希望他们不要因此学去,效果会很糟,很糟。
还有人当场质疑,一个女学生,怎么能那么快地就真的像个已婚成熟妇人,旁边的男同学早吓得不敢说不敢动了,她就能驾轻就熟?同样的评论我竟然从男同事口中听到,搞的我质疑当时在我旁边说话的就是他,他说没看的千万不要去看,我说,绝对值回票价。
当影片中一个学生说“赶紧杀一个吧,再不杀就开学了”,得到了广泛的反响--大笑,无论哪个时代,青年人都是最容易被煽动起来的人群,你不煽,他自己都沸了,可是当年轻人把这种“色”戒掉之后,又成了面目模糊的中年人,除非你太沸了,把自己都烧死了,就千秋万代不用戒了,皆大欢喜,唉,又跑题了。
--影评
我写过两种影评,当然是上学时,一种是言辞漂亮,让没看过影片的人不由自主地想去看,姑且谓之广告式;一种是用语朴素,研究影片技术、内涵,当然是在我有限的能力之内的,我叫它学究式。在博客上提到的某些影片,有时干脆掺杂进个人看电影时的见闻,严格说,根本与影片无关,若有编辑一定大刀阔斧地砍掉。
我扯这么多只是想说,最后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是真正的影评了,我喜欢看广告式的,因为写的漂亮,可是它可以删一删给宣传片做文字说明,也可以变成美文随感之类的东西;学究式最靠近影评了吧,可惜没有人气儿,客观地没有个人特色;我博客上的胡扯呢,变成了见闻,个人色彩太重,总之是过犹不及,我后来找不到尺度了。
到底怎样的才算影评呢?老师啊,你会被我气得死去活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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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好嫩哦~~~
2007-10-30 | 好嫩哦~~~
在群里看到的表情,第一个反应就是,好嫩哦~~~我承认我恶趣味,可是如果生个男孩有什么乐趣的话,大概就是在这里吧,孩儿他妈好有创意哦,呵,惨了,如果我继续对这个花痴下去,弄不好真的被瓶子说中了,会去拐骗小男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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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疯狂的高跟鞋赛跑,寒~~~
2007-10-30 | 疯狂的高跟鞋赛跑,寒~~~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看到《午间新闻》进了一则新闻,内容是高跟鞋赛跑,参赛者统统穿着高于7厘米的高跟鞋,然后疯狂赛跑,吓死我了。
过程中,有个女生跑着跑着拐了一下,随之倒地,我的脚踝都跟着疼了一下,我宁可去看一支恐怖片,也不要看这个,它让我浑身发冷,心里纠结。那些大高根都是可以直接拿起来戳死人的长度和尖度,这景象让我深切地回忆到,脚踝处先着地后,你是怎样一丝一丝接收到疼痛的讯息,它开始时是如何的细微,接着是怎么渐强加重的,达到疼痛最顶峰时,是让你多么地不可忍受、抓心挠肝、捶胸顿足的。
我一年多没扭到脚了吧,还是两年,难道传说中一年一约的咒语已经被破除了吗?还是说我是被扭脚大神抛弃了,他终于有了新欢了?也是,让一个人多次无缘无故,平地扭脚,这偏爱的姿势也太明显了,神仙还是要雨露均沾,一碗水端平。本以为这次已经久到应该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的时间了,谁知走到上次曾经扭脚的地方还是会惊心。
那次过马路时,快跑了一步,平地上自己扭到了,结果站不住,把对面过来的自行车撞倒了,因为我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所以所有人都以为,是对方撞我,对方很慌张地跟我说,下次看着点,于是推车匆忙就跑了。我一个人倒在马路中央,脚太痛了,没法子立刻起立,让我感动的是,很多人都过来关心地查看我,虽然没人肯扶我起来,她们着急地建议我,不能让他跑了啊,快把他拦住,天晓得我都这德性了,要真是他撞我,不是应该我在对你们请求时说出这话吗?
结果我只好向每个人解释说,不是他撞我的,奇怪地是她们得到了这样明确的安抚后,嘴里却还念叨着,哎呀,这个姑娘心肠还挺好。至此我还真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先入为主。等我终于用另一只脚支撑着走到路边上坐着揉脚时,竟然接到了我妈的电话,她就在附近,我从接听电话一刻起,就开始号啕大哭,本来从始至终只是觉得好倒霉,又碰上这种事了,可碰上她,立刻把那阵子本来积压的情绪,痛快地释放了一下,那叫一个爽啊,我妈记忆至今,也难怪,她有很多年没见过我的眼泪了。
结果很搞笑,她吓得令我去吃大餐安抚,而我擦干眼泪,没事人似的说自己下午还要去哪哪哪,我妈说你一瘸一拐地,还想去哪啊,想来,那个时候虽无激情,但至少还是有点志气和力气,哪像现在自暴自弃。
从什么时候起,很流行给某人总结一份档案,姓名血型星座,最喜欢的食物、最讨厌的东西,机器猫最喜欢的是豆沙包,最害怕的是老鼠,换了我的那份,最害怕的事一定是,扭脚,上帝保佑,我可别再扭到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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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我曾经的后乐园
2007-10-28 | 我曾经的后乐园
我小时候的家旁边有个公园,那里是我小时候游乐的天堂,我享用那里,也曾经认为自己拥有那里。
简单说公园有山、有树、有湖、有桥,夏天的晚上,随便晃荡两下都能与人做亲密的肢体接触,冬天的午后布满白雪的路上几乎没有人的脚印。我小时候的日常户外游乐有三个选项,这里算是其中一个比较丰盛的去处,竞技、游乐都比较方便,又够大。所以我到很大很大了还会梦到这里,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这里是欢乐世界的一个缩小版,而世界也无非就是这里一切的相似体和变异体罢了。
以致于那时候看武侠小说,对于很多场景的想象基础都来源于此,而对于公园来说,它简直太忙了,没有一个角落会被我轻易放过,你看,这里是桃花岛的那片桃花林,我琢磨着几棵桃树,要怎样布阵;那边是令狐冲的思过崖,孤高幽寂少人行踪;还有布满白雪的华山之巅,适合开武林大会的平地,它甚至具备了每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傻小子一定会跌落的某个谷底崖下。
当我再一次站在山顶,看那个我曾经找个破纸箱片坐在上面,从山上借雪滑下去的轨道时,也觉得这孩子实在是该打,先甭管下面有没有什么武功秘笈、世外高人或者巨额宝藏,先说这角度和高度,完全有望摔出一个绝世脑震荡患者来。现在站在山脚下往山看,我颇有点志得意满,这两座山,本姑娘可以保证,还没一个新的角度,是我没从那里往上爬过的,我曾经每天心心念念地,就以攻破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上山路途为人生目的。
我不太喜欢池塘,我曾经掉进去过,在水里随着水波起伏游荡,还根本不知道闭气,意识却非常清醒,眼睁睁地看到上面比较明亮的部分,清楚地意识到,那里就是所谓的“生”,以为很近,伸出手就可以够到,其实也可以很远,无力掌控。很多人说生命来源于海,人对海有深层的渴望,可是我还是不喜欢死在水里的一种人。
一个人的身上是有烙印的,蔡康永觉得,一个人的生命里一定有很多人对他产生了诸多影响,才让他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这是一种烙印,环境也一样,剥开我的骨肉,里面一定有一个大大的戳印,写着JG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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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芳华绝代
2007-10-27 | 芳华绝代
蒙罗丽莎只是一幅画
如何艳压天下
皇朝外的伊莉莎白
谁来跪拜她
梦露若果庄重高雅
何来绝世佳话
红颜祸水锦上添花
教你荡产倾家
唯独是天姿国色不可一世
天生我高贵艳丽到底
颠倒众生吹灰不费
收你做我的迷
得我艳与天齐
你敢不敢抱一抱
疯魔一时是我罪名
罗兰自称芳名苏菲亚男孩就会倒下
如能获得芭铎亲一下铁塔亦会垮
怕你甚么称王称霸来臣服我之下
银河艳星单人匹马胜过漫天烟花最近突然想起《芳华绝代》的MV,立刻下载来,梅艳芳的音色是我喜欢的,可惜她国语歌不多,我又不喜欢女人花的女性化。芳华绝代唱道“如何艳压天下”时,我就已经投降说,这一定是我的菜了。
MV是张国荣导演的,又兼合唱,如今倒也真的都芳华绝代了。有一天看到梅艳芳年轻时的照片,脸上还一团柔和明净,晶莹剔透,远没有后来芳华绝代时,那种不经意间的凌厉,可是前者只要年轻,不愁没有,后者那种女性化的凌厉,倒很难得,因为凌厉很容易就过了,女性化的纤细及时让它不超越某个度。
那种歌词也就只能让他们俩来唱,换了谁也没有说服力,可是MV看久了容易产生一种妖异的感觉,加上黑白色调,半脸处理,很显然故事脚本很一般,拍出的气氛效果却好。梅艳芳有一张令人魅惑的脸,真可惜没有饰演过某个妖气十足、颠倒众生、性别模糊、销魂蚀骨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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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满月了~~
2007-10-26 | 满月了~~
责子 陶渊明
白发被两鬓。 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 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 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 而不好文术。
雍端年十三。 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 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 且进杯中物。清平乐 辛弃疾
村居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老四家儿子今天满月了,我想起了这两位有名的老爹和他们的儿子们,我们家的那个帅哥听名字就知道将来压力不小,要么得往李商隐那个恶心的《骄儿诗》方向发展,那么至少也得像辛弃疾家孩儿一般,懂事勤劳,总之一定不可能是与陶子同类,某种角度来看,也蛮可怜的。我好喜欢陶渊明他们家这群孩子哦,男孩子这样子比较可爱,倒不一定是苏轼“惟愿我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的那种矫情,只是觉得留有纯朴天性的人特别珍贵。如今,对孩子使用散养政策,认其自由发展的越来越少了,不能说人家有哪里不妥,可一定,也同时让孩子们失去了些什么吧。 -
2008-04-18
要嫁就嫁韦小宝
2007-10-26 | 要嫁就嫁韦小宝
我的一个朋友在博客里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赛姬,你会怎样做,就是那个传说中与自己情人夜半相会,却不见其貌的女士,她好奇心过于旺盛,忍不住用蜡烛照亮了情人的面容,最终失去了对方。
我小时候听这个故事时,就很不能理解这位女士,现在更不能,当然原因早就大相径庭了。小时候想,这个女生太贪心,她已经有了那么多,干嘛还要苦苦追究丈夫的面貌呢?现在想,生在福中不知福,这是一个多么理想的丈夫啊。
有一阵子网络上流传一句话,“娶老婆应是娶小绍,交朋友应是令狐冲,做男儿最好做乔峰,出来混还得韦小宝。”不知道是哪个痴迷武侠的小子意淫出来的,可我看了之后却只想说,应该改成“嫁男人还得韦小宝”,要是换了陈文茜的句式,应该是“要嫁就嫁韦小宝”。
你现在问我想嫁什么样的人,我在长时期没有目标之后,终于想到一个人--韦小宝。这是一个多么理想的丈夫啊,我与他有时那么地互补啊。首先,他八面玲珑,有高超的交际手腕,所以在生活中一定混的如鱼得水,娴熟于各类现实事物,这一点非常能弥补于我偶尔冒出的避世念头。其次,他有生活热情,感情丰富,我冷了点,需要个热乎点的,敲到这里,我突然搜到一个女生已经非常与我英雄所见略同地写过一篇《嫁人要嫁韦小宝》,理由大部分同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搜,但是我最中意他的,却远远不是这点。
我最中意他的,其实是他有七个老婆,我还是不太喜欢一对一的关系的,那本身似乎不太符合人性,让一个人占满你所有的感情世界或者生活,其实是件很累的事,特别容易审美疲劳,而且耗费精力,尤其我这种希望有一定个人空间和时间的人,那如果丈夫只有我一个老婆,我就要负责填充他的空白,若我也高兴地正想补点人气时也便罢了,可以一聚胡闹,若是我正愿意自闭,人家却正不甘寂寞那不是很矛盾吗?可有很多老婆就不一样了,直接打发他去找另一个光明正大的老婆,多省心,古时大家族就这点好,人够多,所以有我爱的热闹,却又有各自独立的空间。
反过来说开头的赛女士,这个丈夫的完美也是同理的,你只需要分出特定的时间给他就好,他尽丈夫的义务和责任,至于样貌如何,你管他呢?又不能拿来换吃喝,又不影响你们的感情,何况,这本来就是事先约定好了的。
所以我若是赛姬,大概会为我的机遇乐疯了,世上哪来那么完美的安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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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砸吧,砸吧,不是罪~~
2007-10-26 | 砸吧,砸吧,不是罪~~
我最近沉迷于一个原创作者的耽美类作品,该处的耽美只是狭义的bl小说而已,当然,只有专业人士会计较这个,这里只是注明一下。
我所涉猎的这一类作品不多,且挑剔,因为很多此类作品完全可以将男主角之一,直接替换成女生,然后当成言情类作品去消遣,我非常不理解的是,如果意淫到这种地步,为何就不能直接写男女,而非要写男男呢?所以要我看耽美,除非两个主角能够完全是男性人格,否则说服力真的不高。
网上很多原创作品,一旦涉及爱情,往往让我很不舒服,它的性别感太过强烈,如果我非要看爱情内容为主的小说,请让我看见是两个人在恋爱,而不是一男一女的恋爱好吗?虽然只是意淫消遣,也稍微给出能让读者投入一点的元素吧。所以从这个角度说,耽美相对更容易写出“人”的感觉,比较对我胃口,当然如果能顺便由爱情了解绝望,击碎梦想,就更好了,我知道我这要求也蛮“各色”的,说出去势必被人砸啊~~~
现在不少人都在研究,女性耽美爱好者的心态问题,我浅尝辄止,没有归纳研究的立场,但我的理由应该也被算入一种类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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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一个开始
2007-10-26 | 一个开始
我把秋水弄上报纸做了一回“试客”,这在我来说是一个里程碑似的标志,须得记录一下。
我决定不再百分百地追求新闻真实性了,当然这也不意味着要去打假新闻的主意,只是要尝试着技巧性地赚钱了,我不要再以稿件中每一个字都是真的为荣了,我也不会只挑自己喜欢的东西去做了,碰上滥稿也会交上去碰碰运气了,会牢牢地抓住每一个线索,即使再烂也要想尽办法,把它们弄成能交得出手的样子……
也许我仍然不能时刻如上去做,但是至少我会以此为标向去努力了,我不要再坚持了,即使这不坚持其实也是一个对抗自己的繁难过程,可至少,有了一个开始。









